【商务局】渠县举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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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渠县《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会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邹卫,副主任刘向琼,副主任邓建秋,副主任周泽烂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以及县商务局党委成员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县人大副主任刘向琼主持。
县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邹卫在讲话中指出:生猪屠宰事关民生,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是为了更好地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县商务局局长王小铭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情况。他说:我县于1999年开始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县商务局履职尽责,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秩序,通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开始步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城区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8%以上,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群众满意度较高。
就今年工作重点,王小铭要求一是抓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全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商务工作跨越发展;二是抓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到2015年把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体压缩35%;三是抓“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城区屠宰企业安装全程监控设备,充分利分监控平台加强屠宰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抓屠宰管理制度建设,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和坚持“一书两帐七制度”,保证生猪从养殖、屠宰、肉品销售全过程的可追溯;五是抓生猪屠宰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
会上,县商务局市场运行股股长赵剑就《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特点作用和商务执法程序作了详细说明和认真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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