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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食品局】“瘦肉精”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6-27 11:25: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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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畜牧食品局在“瘦肉精”监测工作中,以“提升五大能力、转变五大作风”为契机,视业务工作为民生工作,变专项突击工作为日常工作,全局上下以“五强化一保证” “四统一一落实”为抓手,齐心协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以“五强化一保证”,促日常监管到位

    1、强化目标管理。把“瘦肉精”监测做为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综合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局与各片区管理站、县级责任单位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任务和目标。

    2、强化包场监管。明确规模场的“瘦肉精”监测由包场责任人负责,屠宰场点的“瘦肉精”监测由驻场检疫人员负责,动物检疫申报点的“瘦肉精”监测由值班检疫人员负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出了问题,片区站长、乡镇站长负连带责任,严格问责。

    3、强化操作技术。“瘦肉精”尿样快速检测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要求,检测对象只限于育肥猪和肉牛、肉羊;检测时试剂卡要完全放平;一盒试剂卡没用完的要密封;每张试剂卡滴尿液三滴,多了易稀释试剂卡本身的试剂,少了剂量不够;不同的试剂卡出现T线的时间不一样,要等足够的时间等待检测结果;试剂卡在室温下一次性使用,避免日光照射。

    4、强化监测要求。一是强化监测范围,包括养殖场、检疫申报点、屠宰场。二是强化监测内容,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是强化监测方法,实行全年不定时随机抽取,确保监测的平衡性、时效性、科学性。

    5、强化舆论宣传。一是签订并张贴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签订《畜禽养殖承诺书》1967份、《饲料兽药经营承诺书》126份、《屠宰场点承诺书》50份;二是在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门市、屠宰场点张贴《禁用药物公告》2000套、省局印发的“瘦肉精”公告2000份,悬挂自制标语46幅;三是通过电视报道、网络平台宣传“瘦肉精”的危害和监测意义;四是5月28日举办了全县健康养殖培训会,350余人规模养殖场业主参加了会议,强调了“瘦肉精”、违禁药、人药兽用的危害和开展“瘦肉精”监测的重要性必要性,使从业人员内心深处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6、保证经费投入。积极主动向渠县县县委政府汇报,争取到了县财政的支持,保证了“瘦肉精”监测经费的需要;在3月采购3000份“瘦肉精”检测试剂卡的基础上,5月15日又采购1800份,同时对各片区管理站核定了工作经费,保证了“瘦肉精”监测的正常开展。

    二、以“四统一一落实”,促记录记载到位

    1、统一思想认识。“瘦肉精”监测的记录记载既是该局工作的反映,同时也是该局工作开展的依据,是对自身工作的保护。渠县各级各单位非常重视记录记载工作,把记录记载作为必要工作抓在平常,与工作同步。

    2、统一记录内容。为了使“瘦肉精”监测记录记载规范完整,渠县畜牧食品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市局制作样表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更切合实际的“瘦肉精”监测情况报告单、“瘦肉精”检测原始记录表、“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突出了可操作性。

    3、统一填写要求。检测原始记录表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使用的试纸卡需在卡上注明检测日期和耳标号,连同检测原始记录表一并保存备查,一年后由该县畜牧食品局复核后监督销毁;对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向被检单位填发“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各片区站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将监测结果报告单报县饲草饲料监测站,突出了真实性和及时性。

    4、统一片区归档。“瘦肉精”监测的原始记录、使用后的试纸卡统一由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归档管理,这既加强了片区站对乡镇站的管理,又增强了包场监管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工作开展。

    5、落实举一反三。在进行“瘦肉精”监测的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了饲料兽药使用、休药期执行、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防疫档案的检查,督促落实养殖承诺,促进健康养殖、标准化养殖进程,提升渠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截止目前,渠县“瘦肉精”日常监测860份,其中盐酸克伦特罗540份,莱科多巴胺275份,沙丁胺醇45份,结果均呈阴性;“瘦肉精”拉网普查3714份,其中盐酸克伦特罗1238份,莱科多巴胺1238份,沙丁胺醇1238份,结果均呈阴性。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畜产品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胡恩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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