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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渠县铸石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落实八条措施确保职工权益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4-11 10:40:3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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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18名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渠县铸石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促进公司行政落实八条措施,维护职工权益。

    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对试用期及正式员工的最低工 资发放标准确定为750元/月。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季节工(临时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发给500元/年辞退补偿费(按相关规定最多不超过12年)。

    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员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确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采取员工自愿的形式,并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加班费。

    提供福利减少员工后顾之忧。公司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为安装工(包括临时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和工伤保障。

    开展送清凉、送温暖活动。每年夏季,为全体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高温季节,由工会牵头,组织公司机关会员轮班给车间送清凉饮品活动,遇传统节日均给每位员工发放礼品,使员工真正感爱到工会的关怀。

    关心员工身心健康。为活跃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增强员工的体质,采取不定期组织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五• 一”职工运动会,同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对患有重病的职工进行及时就医或岗位调整。

    针对员工劳动强度大,生活单调的情况,公司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和“七•一”期间,工会组织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让职工在工作之余,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给予职工子女就学奖励政策。公司对每年考入重点本科大学的职工子女给予奖励1000元。八条帮助家庭困难职工渡过难关。公司对职工家庭遇有突发性的灾难或困难,如大病、重病、子女上学困难等情况,给予物资和资金帮扶,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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