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五举措”贯彻落实廉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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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国税局五项举措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及《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领会《实施意见》、《八不准》和《监督管理办法》同时颁发的重大意义,安排三、四、五月内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播放廉政建设警示片,中层以上干部写出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税务干部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岗位风险点,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把握廉政风险重点,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专栏、对外公开栏、内部网络、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并要求每个单位将贯彻学习情况挂在各单位的行业网主页上。
领导带头,做好表率。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分局长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搞好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带头遵照执行,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为全局税务干部做出表率。
加强预防,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坚决杜绝违反“八不准”行为的发生。
严格考核,落实责任。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对贯彻执行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追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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