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疫情防控>详细内容

主动报备!主动报备!!主动报备!!!

作者:渠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14 11:10:27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

关键时期

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

及时主动报备

是我们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


为什么要主动报备?


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应报备不报备会怎样?


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因未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将给自己和身边更多人带来很大麻烦。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每个人都应紧绷防疫之弦,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哪些情况需要主动报备?
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
有涉疫地旅居史:近7天到过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
存在轨迹交集风险: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
健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也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
出现可疑症状就医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需要报备什么?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

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

健康码、行程码信息;

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

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向谁报备?

为降低传播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

可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民宿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同时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要做好个人防护
“罩”顾好自己
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