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通告精神,渠县一酒店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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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和渠县防疫指挥部的通告精神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在这个众志成城、阻击疫情的紧急关口
渠县桔子酒店
不履行防疫责任、漠视防疫通告和规定
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叶某豪
在2022年3月30日晚
入住渠县桔子酒店
而桔子酒店在明知其是风险地区返渠人员
却没有查验其行程码及健康码
也没有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并落实管控措施
而是允其入住和随意外出
目前
该名中高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已按照规定
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桔子酒店已被责令停业整改
渠县桔子酒店的行为
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之规定
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及《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涉嫌未建立来访管理等制度
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决定对渠县桔子酒店依法立案调查
不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既是不顾大局、自私自利的行为
更是对法律红线的无视
和对他人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
渠县公安再次提醒@所有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每个人共同的责任
请大家自觉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通告要求
主动报备行程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构成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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