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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恩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会精神

作者:唐凯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9-02 16:12: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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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9月1日下午,报恩乡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会议,乡党委班子成员、乡属各单位及内设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乡纪委书记王霞首先传达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会和纪律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原文领学了县委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渠委办【2014】17号)和县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县委主要领导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渠纪发〔2014〕24号),并对两个文件精神作了详细阐述。

  乡党委书记窦瑜围绕全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乡情,对“两个责任”宣讲作了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委班子成员包括乡属各单位及内设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领会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两个责任”宣讲领导小组,组建六个宣讲队,乡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己工作分工,深入到所分管单位(部门)、村,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宣讲,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确保宣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三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分清党委与纪委、集体与个人应负的责任。五是严格监督履职。乡纪委要对乡辖区内的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善约谈制度,坚决杜绝“灯下黑”,以自身建设的实际成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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