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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严防灾后重建职务犯罪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22 01:01: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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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9·18”灾后重建项目多、资金流量大、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渠县建立起联动防范、提前介入、跟踪监督、联席会议四项工作机制,形成对救灾物资、重建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合力,推动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纵深开展,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建立联动防范机制。根据县级部门承担灾后重建任务分工和全县乡镇受灾程度,确定县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六6个部门和文崇镇、三汇镇、李渡乡、天星镇、土溪镇等8个乡镇为灾后重建集中重点预防单位。8个重灾乡镇设立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举报点,制作监督举报牌,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坚持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建设提前介入,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参与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参与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现场监督;听取工程项目业主和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的工作汇报,掌握工程建设相关情况;主动介入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重要环节,查阅、复制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向工程项目单位的财务、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了解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情况。

    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协助并督促重点部门和重灾乡镇制定“9·18”特大洪灾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为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制度保障。深入受灾村民(居民)家中抽样调查,看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公平公正和真正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对发现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与县级承担灾后重建任务的重点部门以及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召开涉灾预防联席会议,通报灾后重建过程中款物管理情况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进展情况,会商加强管理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集重灾乡镇纪委书记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预防工作进展情况,收集乡镇、受灾群众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协商解决专项预防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专项预防工作向纵深开展。

    目前,四项机制运转良好。渠县检察院已对承担救灾款物管理、重建任务的管理部门和重灾乡镇进行了全面回访,对6个重点建设项目派员跟踪预防,受理有关灾后重建的群众来信来访4件,已有2件已配合当地纪委调查结束,提出的3条检察建议被采纳。(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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