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民工触电身亡 律师援助圆满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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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17 日下午,渠县渠江镇南坝村4组村民罗腾飞的舅舅急匆匆地来到渠县法律援助中心,称在广东东莞市务工仅一个多月的罗腾飞在大街上触电身亡,请求律师给予援助,案情虽不十分明朗,但为广大农民工维权的理念促使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了胡兴山律师前往解决。
7 月20 日,胡兴山律师找到罗腾飞务工的厂家———东莞市哈精塑料模具有限公司和罗腾飞触电管辖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乌沙陈屋居民小组了解情况。据了解,7 月16 日21 时,受台风影响,东莞市各镇区连日暴雨,地面积水一尺多深,罗腾飞外出买东西走到一电杆旁,触电倒地,呛水窒息身亡。厂家认为,不属工伤。居民小组认为,台风影响属不可抗力,互相推诿,不愿赔偿。胡律师既指出长安镇乌沙陈屋居民小组对辖区内安装电线检查监管不严,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又指出罗腾飞所在厂家有义务承担职工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责任。经过拒理力争,最后,哈精塑料模具有限公司和乌沙陈屋居民小组与死者方达成了三方赔偿协议:由公司和居民小组共同承担死者方抚恤金等各种费用17 万元,并经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见证现场予以支付。法律援助律师合法、快捷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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