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服标签故弄玄虚 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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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底,渠县鲜渡镇消费者李某在该镇一个体服装店王某处购买了一套价值260元的西服,仔细一看发现所买的西服标签上写着“*毛65% 粘钎35%涤”,感到奇怪,不知西服的成分是什么,便向王某咨询,问“*毛”是什么意思?个体店老板王某答复说是该西服没有毛的成分,粘纤含量为65%,涤含量为35%。李某听了解释,仍感疑惑,于是向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请求检验。经过半个月的检验,结论为;该西服所含涤纶82.4%、粘纤17.6% 。看了权威机构的检验结论,李某醒悟,立即拿着检验结论书向渠县消委会鲜渡分会请求调解,更正消费欺诈行为。
渠县鲜渡消委分会依据该检验结论和对个体店老板王某的调查了解,认为王某存在故意误导消费者购买,标注虚假构成消费欺诈行为,理应加倍赔偿消费者,于6月28日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王某按照260元的销售款加倍赔偿了消费者520元,另补偿了消费者的检验费400元,误工费、交通费200多元,合计共赔偿1200元。至此,渠县首例虚假标签产品成分的投诉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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