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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伤人 消委挽损失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08-08 00:51: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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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9日,一田姓消费者在好友家吃生日饭,中午喝酒时,放在脚边的啤酒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炸,瓶子碎片乱飞导致田某小腿严重受伤,不得不入院治疗。事后,经田某查看啤酒是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问好友是在渠县买的,田某立即找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渠县代理商讨说法,但公司及其代理商故意拖延时间,不予解决。田某迫于无奈,于7月13日向渠县消委会天星分会投诉。

渠县天星消委分会十分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了解。经调查,天星消委分会认为虽然是田某的好友买的重庆啤酒饮用,但田某属于间接消费,是因为啤酒瓶的质量问题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天星消委分会组织三方于7月17日调解,最终达成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渠县代理商向消费者田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田某医药费510元,误工费90元,共计600元。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啤酒时,一是应注意看清楚外包装上的产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不能贪价格便宜购买过期啤酒;二是在选择瓶装啤酒时,应选择具有不易破碎、不易爆炸、比较厚重的“B”瓶,即在瓶底边有倒“B”字母的瓶装啤酒;三是在购买后啤酒瓶的存放应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尤其在酷热的夏季。在饮用啤酒时,啤酒瓶距离人体不要太近。四是不要让儿童去买啤酒,儿童还不具备一定的辨别酒瓶质量好坏的能力,不懂如何保护自己。总之,啤酒爆炸所带来的伤害是不容轻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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