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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检察院干部作风整顿见真功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28 00:24: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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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检察院紧密联系实际,以作风整顿为契机,动真招,见真功,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渠县检察院目前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贪污大案2件2人;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案件2件2人;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4条;提请市院抗诉民行申诉案件5件。
     开门整改,作风建设从日常言行抓起。一方面渠县检察院全院干警对照“五查五整治”、“四个方面的不足”进行认真的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另一方面规范管理行为,着重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错位”,切实履行好监督和管理职责。
  规范管理,提升检察形象为重中之重。渠县检察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考勤管理制度》、《自侦案件跟踪监督制度》、《办案流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了检察形象。
      公开承诺,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渠县检察院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向73个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设置举报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同时继续聘请行风监督员,公示执法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一查下岗”,保证干部作风实现五大转变。为保证干部作风整顿取得突出成效,渠县检察院对干警工作、生活划定五条“红线”,凡是被群众举报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因个人因素被上级部门作出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因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和检察形象的、因个人工作失误给群众或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因家庭或社会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实行“一次查实下岗制”。作风整顿使全院作风实现了五大转变:一是工作态度不断转“热”;二是工作纪律不断转“严”;三是工作效率不断转“快”;四是工作标准不断转“高”;五是工作环境不断转“优”。  (张安强 郭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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