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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高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19 08:43: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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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乡村干部每天起早贪黑地向我们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我们真的没理由不积极参加呀!”日前,记者在渠县报恩乡卓垭村采访时,村民张宏文如是说。渠县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高涨。截至3月10日,在不到10天时间里,该县1166596名农民已有855617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73.3%,27个乡镇率达90%以上,创下了2003年渠县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华电2×300KW技改扩能工程之后的新的“渠县速度”。
    渠县被省政府列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和为农民办实事具体内容。县委书记向此德、县长邓瑜华每天都要亲自过问“参合”情况,并对“参合”过程中的一些难题进行指导;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运英“三·八”这一天奔波在青丝、万寿、清溪、静边等乡镇检查进度。各乡镇实行干部包村、包组、包户责任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不掉一户,不漏一人。据初步统计,该县共出动工作人员19110人,发放《给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参合需知》等资料50余万份,制作标语11372幅,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期数达285次。
    据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用分开、用拨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基金管理原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其中9元存入其家庭账户,其余1元和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0元作为大病住院统筹基金。个人全年最高报账额度达20000元。
    为了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渠县县委、县政府注重把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结合起来,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县、乡、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扶持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民政局在医疗救助资金中解缴。无法办理交费的特困户经民政、财政批准后,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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