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实行公开承诺制 强力推进干部作风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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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在严格按照市作风整顿办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全面开展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推出“公开承诺制”,在全县中层以上干部中实施公开承诺,强力推进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公开承诺制突出了四个特性。
一是覆盖面广。公开承诺的对象是全县各乡镇、县委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组成部门(含二级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政法系统、垂直部门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二是公开性强。公开承诺的方式是领导干部在所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上公开承诺并在渠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承诺书面稿样均要张贴在单位人群集聚的显眼地方,广泛接受单位职工和群众监督。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等16个重点执纪执法部门在安排公开承诺三日前,须将干部的书面承诺稿送县作风整顿办,经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三是务实性强。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干部作风整顿要解决的问题,结合本单位、本股室、本人的实际确定承诺内容,包括:①实干从我做起,廉洁向我学习、风气从我树立;②本人及家属子女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如有,必须立即退出后才能承诺);③坚决遏制“中梗阻”,不搞吃拿卡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均要求结合实际具体化)等具体制度。
四是约束性性强。通过承诺的方式,让领导干部自加压力,通过自身努力,最终达到勤奋好学、心系群众、真抓实干、勤俭节约、顾全大局、民主团结、廉洁从政、情趣健康的目的。如经过承诺和整改后,仍有群众举报并查实存在违背承诺内容的,将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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