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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两个社区被市上表彰为“模范和谐社区”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15 10:09: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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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达州市民政局按照《达州市建设模范和谐社区标准》验收评比后,决定表彰全市15个社区为2006年度市级“模范和谐社区”。渠县渠江镇和平社区、南门社区榜上有名。
     据了解,《达州市建设模范和谐社区标准》的内容包括:居民自治。建立健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有规范的居务公开栏,群众满意率90%以上;社区管理有序。社区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建立健全,作用发挥好;服务完善。健全和完善面向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保障服务等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达100%,帮扶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家庭工作面达到100%,下岗职工就业培训率达100%,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90%以上;社区治安良好。有专人从事流动人口的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垃圾日清率达100%,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社区文明祥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社区居民邻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等。(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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