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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体检信息驾驶证被注销

作者: 来源:达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11-30 11:47: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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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近期,我市部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系统注销,注销原因大都是驾驶证管理系统内未记录体检信息,导致被注销者反映强烈。为此,交警部门经研究决定,展开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工作。
    经了解,此次交警部门对我市驾驶人驾驶证恢复范围为:2005年1月1日后,驾驶人到期换领驾驶证或换领新版驾驶证时,向车管所递交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驾驶证管理系统未录入体检信息而被系统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2005年1月1日以后,各县、市交警大队车管部门收存《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体检信息未录入到驾驶证管理系统而被系统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因驾驶人信息错误,车管所上报变更数据而耽误驾驶人按时递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信息录入不进驾驶证管理系统而被系统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交警部门提醒,需要恢复被注销驾驶证的,请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在县、市交警大队车管部门递交了的还需提交所属交警大队分管车管工作的大队领导签注递交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书面证明,证明需加盖所属交警大队公章,申请恢复被注销驾驶证时请附上《递交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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