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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1-10 00:44: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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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防治饮用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6]58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环保、建设、水利、农业、交通、林业、疾控对全县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经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市府发[2006]66号)批准,我县农村48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被正式确定。
  划定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划定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2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3处。(污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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