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博物馆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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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渠县博物馆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的单位记录档案工作,共建立包括主卷、副卷、参考卷3类大卷、及所属11类小卷的纸质文本档案216卷(册)和电子文本档案54个。至此,该馆已全面建立起全县38处全国、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
渠县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其中除11处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2005年前已完成记录档案外,尚有27处需建立记录档案。今年,渠县博物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7月开始,落实专人,建立工作队伍,开展这项工作,为了保护档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不怕天气炎热,深入实地对文物进行全面的调查、测量、拍照、拓片等资料收集工作。在室内整理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记录档案规范要求,加班加点,做到不简、不漏、不缺,到10月26日,建立了全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主卷(文字卷、图纸卷、照片卷、拓片及摹本卷、田野调查及考古发掘卷、电子文件卷)、副卷(行政管理文件卷、法律文书卷、大事记卷)、备考卷(论文卷、图书卷)纸质文本档案共216卷(册),电子文本档案共54个。
(黄文峰 钟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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