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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开面店遭遇厨师死亡

作者: 来源:《达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6-11-07 14:32: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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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店内厨师突然脑出血死亡,其亲友要求店主至少赔偿5万元,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谢某原系渠县某单位下岗工,后经努力开了个小面店。近日,为扩大经营,谢某夫妇招了一名50余岁的厨师。该厨师自称姓段,系渠县临巴人,且无身份证,厨师证也遗失。谢某夫妇也没有深究,便同意段某留在店内当厨师,偶尔为客人炒点家常菜。
  今年10月12日晚9点左右,段某和人聊天时突然头痛,谢某便去为段某买药,谁知,谢某还没走几步,便听到有人在喊“段某倒在地上了”。谢某立马回头,把段某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医院检查,段某系脑出血,要求通知其家人。谢某立即联系渠县临巴派出所,后查无此人。当晚1点左右,段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谢某夫妇无计可施,只好先把段某的尸体放在医院,再寻找段某的家人。后联系到了段某的弟弟。几天后,段某的亲友一行8人赶来渠县。这时,谢某夫妇方知段某并非渠县临巴人,而是广安市人,且无厨师证。段某的亲友一致认为,段某系谢某的雇员,要给予段某因工死亡赔偿近10万元。双方几经协商,段某的亲友要求谢某夫妇至少赔偿5万元。无奈之下,谢某夫妇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立即派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10月17日下午,在法律援助志愿者张洪的主持下,谢某及段某的亲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协议。为抢救治疗段某所花的治疗费、冰棺费等由谢某承担,谢某一次性补偿段某亲友1万元。                 (单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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