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确保完成全年环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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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8日,中共渠县第十届县委常委会第93次会会议听取了渠县环保局关于2006年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与会同志进一步增强了抓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决定:
一是要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环保工作的意识。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环境保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也要切实负责抓本辖区、本行业的环保工作,认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环保责任。二是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督促2家限期治理企业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继续开展城区煤(油)烟、噪声综合整治,彻底取缔城区经营环节燃用原煤;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场所噪声扰民,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三是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区绿化面积。同步推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四是要高质量编制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请专家评审。五是要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由政府投资80万元用于购置监测仪器设备,同时保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确保11月通过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六是要健全环保机构,在县环保局内增设核与辐射监督管理股,加强全县核辐射管理工作。(环保局办公室)
一是要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环保工作的意识。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环境保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也要切实负责抓本辖区、本行业的环保工作,认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环保责任。二是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督促2家限期治理企业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继续开展城区煤(油)烟、噪声综合整治,彻底取缔城区经营环节燃用原煤;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场所噪声扰民,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三是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区绿化面积。同步推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四是要高质量编制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请专家评审。五是要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由政府投资80万元用于购置监测仪器设备,同时保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确保11月通过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六是要健全环保机构,在县环保局内增设核与辐射监督管理股,加强全县核辐射管理工作。(环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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