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今日时政>详细内容

渠县民工郑某做工时不幸摔伤 经调解获赔8000元

作者: 来源:大华网 发布时间:2006-08-28 09:47:27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谢文雄实习生陈于勤蔡恺)来自四川渠县的农民工郑某做工时不幸摔伤,经有关部门调解,得以补偿8000元,郑某对此表示满意。据郑某称,他于今年3月来汕,在市区某建筑公司属下的工程队为木工师傅当助手,今年4月份,郑某像平常一样进入地下室搬运木料,因该建筑工地地下室围墙较滑,且地上有积水,郑某在搬运途中不小心滑倒,不幸摔伤头部和腰部,被送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郑某腰部严重骨折,头部也缝了五针,需住院治疗。郑某所属的公司随即支付医药费5000多元。据他说,工程队人员在他未完全康复时就叫其出院。郑某很气愤,于是投诉到市有关部门,但因郑某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事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部门无法受理。但考虑到郑某年纪偏大,受伤后生活艰难,应解决其今后生活及就医问题,最后经相关部门调解,该建筑工程队赔偿郑某8000元,郑某对该结果表示满意。(来源:《汕头都市报》)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