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工商局】“五措施”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1-20 16:23:34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针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渠县工商局从基础工作着手,不断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监管内容,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认识,抓好宣传。首先让监管人员清楚食品安全存在的高危性,明白监管风险,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其次,定期召开食品经营户代表座谈会,学习食品许可、监管法律,通报食品安全信息,让经营者明白“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等规定”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有效措施,不是一种负担。
    二是严格许可,依法登记。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交轨的特殊时期,要求监管人员上门服务、主动服务,把住受理、现场核查关键环节,从经营选址、安全管理、资料提供、表格填写等方面提供耐心细致的指导和帮助,从而提高食品流通许可证颁发的可操作性。同时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前置要件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食品流通经营者名单,监督办理许可后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三是逐户建档,分类监管。对辖区食品经营者,不论是超市、商场还是村社食品小店,一律建立档案,对从业人员推行实名备案制。同时,大力推行“一户多档”,将食品经营户分为乡镇驻地超市(商场)、村社食品店、集贸市场、熟肉制品以及批发兼零、零售经营户等监管片,分别建立《超市(商场)登记台帐》、《村社食品店登记台帐》、《集贸市场登记台帐》、《熟食制品店登记台帐》、《批发商登记台帐》、《流动送货车登记台帐》等台账,做到底子清、对象明,便于分类监管。
    四是明确标准,强化巡查。结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八项制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巡查工作标准、食品经营业户的检查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让监管人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相应建立了食品安全巡查记录、快速检测记录、抽样检验记录、食品退市记录、违法查处记录、预警和应急处理记录等。在日常巡查记录中,注意区别不同的食品经营户,分类建立巡查记录档案,确定监督检查的侧重点,切实提高眼看、手摸方式的监管效能。如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执行自律情况以及散装食品标识、存储情况和食品标签、商标广告有无违规行为等。
    五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对辖区食品经营户实行网格化监管,分地段、分户数落实管理人员和监管责任,使食品经营和监管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对监督检查情况实行“三查”:所里消保业务员随时对台账建立和监管记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分管所领导每旬实地抽查监管人员的记录是否漏记、真实;所长每月底召开一次点评会,分析监管动态,检查评比监管效能。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