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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委】及时部署全力抓好电煤抢运储备工作

作者: 来源:县经委办 发布时间:2010-01-15 15:33: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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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月14日,县经委召开电煤调运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经信委川经信明电[2010]2号《关于做好近期电煤抢运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州市委、市政府达市委办[2010]2号《关于对全市电煤生产供应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市、县电煤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宣传督查力度,全力抓好电煤的抢运储备工作。

  会上,王泽军主任分析了目前的煤、电形势,鉴于我县电煤供应缺口大,任务依然艰巨的实际情况,要求在春运运力紧张来临前,开展为期20天的突击抢运电煤会战,并对全县电煤生产供应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是及时下达电煤调运任务。将市上下达我县的电煤调运任务(全年29万吨)在1月20日前分解到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二是抓好电煤资源调查分析,合理安排电煤生产调运。督促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炭生产企业在安全的条件下,尽快多出煤、多送电煤,确保华电满负荷生产。三是加强火工产品、坑木指标供应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县公安、工商、煤管、林业、安监、国土、交警大队、路政等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做到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坚持没有完成电煤任务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不得洗选和外销,不准证照年检,不发放火工产品,不申请办理坑木指标和其它相关手续。四是严禁煤炭外流,在兼顾一般工业用煤资源和运输计划的同时,重点安排华电用煤计划,严格控制县内煤源外流。五是加大电煤调运的督查工作,继续实施煤调基金征收等“电煤保障办法”,及时掌握煤炭企业电煤供应和电厂购煤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确保电煤调运和主网火电厂的正常运行。

  会后,王泽军主任还汇同县监察局、县电煤办的同志一起到县公安局、县煤管局、巴山民爆公司督查电煤任务、火工产品供应情况,确保电煤供应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落到实处。(经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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