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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成效显著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11-09 16:35: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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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渠县地税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效果明显。1-9月入库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32.64万元,同比增长342.13%;较之去年实绩增收56.54万元。
    领导重视, 解决征收问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征收办法,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成了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组织召开了部门协调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题会,出台《渠县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征收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部门协调,形成管理合力。税务、财政、经委、煤管、安检、国土、监察、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联动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将煤炭企业缴纳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与项目审批、许可证核发、年审挂钩,与火工产品供应挂钩;对不按时足额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企业,实行限供火工产品,停办相关证照,从而保障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足额征收。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年初地税、经委根据煤炭企业的开采量、煤炭价格及经营状况共同测算出2009年度征收计划数。县局及时将该指令性计划下达到煤炭企业的主管税务所,将目标任务完成及均衡入库均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征收单位落实专人,坚持征税与征基金同步,严格执行政策,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局所共管,服务监督并重。对煤炭行业实行局所两级监控管理,县局积极参与并配合税务所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化解和处理好实际征收过程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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