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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建立四项制度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10-13 15:01: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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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渠县水利局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科室联系制度。举全局之力,着力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饮安全两大工程建设,并建立领导科室联系项目片区制度。局班子成员及其分管的科室对相应联系片区的在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实施监管、督查,并协调指导工作。
    二是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各片区联系领导每个月至少两次率分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项目设计人员深入相应片区检查在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为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各片区间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三是建立专家会审制度。对正在实施的一些项目在建水利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确需专家会审的,局上派遣相关专家赴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实施会审,现场解决问题,确保质量与安全。
    四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如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质量差、安全隐患突出,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局上将对相应的片区和施工企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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