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举行土地规划调整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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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上午,渠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依法公开对三汇镇、卷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广泛邀请涉及乡(镇)及局部调整区域的村社代表2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涉及达州市巴山民爆公司渠县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项目,是华新水泥(渠县项目)的配套工程,项目经渠县公安局(渠公函[2009]28号)批复同意选址在卷硐乡卷硐村三社修建;渠县立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渠县人民政府(渠府函[2009]113号)批复同意选址在三汇镇方碑村六社修建。
听证会由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李永全主持,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问题,承办单位人员对此均一一作了解答,整个程序严格按照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最后参会各方形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规。
整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充分体现了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与部门规划协调衔接,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充分听取了与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民主气氛和谐,听证会获得了圆满成功 。 (杨希伟 张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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