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积极推进“大调解” 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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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 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渠委发(2009)27号精神,为了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确保我县物价的稳定,渠县物价局积极釆取有效措施推进“大调解” 工作体系。
一、成立“大调解”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价格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开展“大调解”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每周要安排不少于一天时间集中学习培训,同时要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
三、积极开展市场物价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每天派员到农贸市场,各大超市进行巡查,对哄抬物价戓不按规定擅自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四、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清理,加大对乱收费乱涨价处罚力度。8—12月将开展对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学校收费、客运票价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
五、认真开展政府定价企业电力、自来水、天然气、广播电视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调定价提供可靠依据。(代华宁)
一、成立“大调解”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价格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开展“大调解”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每周要安排不少于一天时间集中学习培训,同时要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
三、积极开展市场物价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每天派员到农贸市场,各大超市进行巡查,对哄抬物价戓不按规定擅自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四、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清理,加大对乱收费乱涨价处罚力度。8—12月将开展对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学校收费、客运票价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
五、认真开展政府定价企业电力、自来水、天然气、广播电视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调定价提供可靠依据。(代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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