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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推行全员问责制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3-26 14:52: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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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法院干警作风建设,强化履职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四川渠县法院出台了《渠县人民法院问责办法(试行)》,推行全院工作人员问责制。
    该《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等十三个方面的问责事项根据其情节分别规定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罚岗位津贴、诫勉谈话等十一种问责方式。还具体规定了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被问责;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等四种情形予以从重问责。同时,《办法》还对问责的程序、调查、申诉及复议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张洪 雷娅莉 和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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