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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建立“五项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6 16:12:3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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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法院只算政治大帐,不算经济小帐,不仅注重法律效果,而且注重社会效果,建立“五项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关信息。
  二是建立包案责任制度。挂牌、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长包案;其它信访案件,由主管院长包案。 
  三是建立专案化解制度。每一信访案件,都由包案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专门制订、认真执行化解方案。包案领导必须亲自阅读来信,亲自接待来访,亲自联系相关部门,亲自参与案件处理。  
  四是建立督查制度。在院办公室设立了督查室,由一名副主任兼任督查室主任,专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案督查相结合。对督查出的问题,不仅实行内部通报,而且纳入绩效考核。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渠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大力表扬、提拔优秀信访干警,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  
  截至7月25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4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已化解30件,化解率达88%。(王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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