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四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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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和规范学籍申报管理。每个培训学校必须为学员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参加培训后5天内向县就业局报送花名册,凡5天内不申报者,一律不予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培训的真实性。成立就业再就业、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是完善学籍档案资料。要求以班为建制,以学员为单位,一人一档,培训结束后学员学籍档案移交就业局。四是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培训学校不得采取非正当手段组织生源,扰乱培训秩序,一经查实,一律不予申报培训补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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