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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环保局中心组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0-25 00:03: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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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环保局中心组成员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春生主持了学习会。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广成首先导读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接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春生就学习《决定》讲了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重点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和重点工作。尤其要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进一步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扎实工作,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作为环保工作者,要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完成好应该完成的本职任务。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制定渠县“十一五”环保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为契机,做好全县生态功能区的控制。二是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载体,推进川东一流滨江县城建设。三是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强化环境法制为手段,加快重点行业污染物削减,重点流域水环境改善和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逐步提高。四是以创建生态文明村为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五是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促进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与会同志认为:《决定》是一个准确把握国内形势,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催人奋进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纲领性文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努力实施我县“十一五”环保规划,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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