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计生委】土溪镇计生办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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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阙之乡——渠县土溪镇有20个村(居),50000多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13人,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近年来,镇计生办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强化经费管理,着力打造廉洁型机关,各项任务出色完成,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一、管理服务阳光运行。镇计生办设立了计划生育“阳光”政务专栏、“阳光”热线电话、“阳光”服务大厅,村(居)设立了村务公开栏、便民咨询服务点,常年公开再生育许可、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奖励条件、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违法生育人员名单、计生证件办理程序,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计划生育议事会议,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计生权利阳光运行。深入开展了文明执法和“四清理”专项行动,自行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随意执法等问题,彻底清理了总人口信息、违法生育人员、奖优政策落实、专用票据使用情况,将违法生育和历欠社会抚养费人员公布于众,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
二、行政执法规范有序。积极争取领导,加强多方协调, “三招”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失多等难点、热点问题。一是普法到家。组织镇村干部系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镇、村广播站坚持每周播送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先后印刷50000份宣传资料送给育龄群众学习,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二是规范执法。严格执行全县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逐年提高首征到位率,认真坚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谁降标谁补齐,自行纠正降标征收决定96例,补交社会抚养费57万元,查处违规收费的干部8人,有效杜绝了多头收取、降标收费、白条收费、坐收坐支。三是保障到位。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计生干部的岗位目标管理,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亲自”:目标任务亲自分解,考核等次亲自把关,经费支出项目亲自审定,干部绩效亲自过问,疑难问题亲自解决。由于计生执法秩序顺,工作经费保障,干部待遇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大幅度提升,三年共征收450万元,同比增幅两倍。
三、资产财务监控到位。一是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对单位国有固定资产建立实物台账,分类登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避免和减少损坏、遗失和人为侵占。二是经费支出实行“三定”。即: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燃料费定额预算,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收支票据定期会审,由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经办人员三堂会审,“一支笔”审签,镇财政所统一入账。将经费管理情况纳入计生办主任半年、年终述职内容。为最大限度的压缩招待费,镇计生办建立了职工食堂,来客和会议在食堂就餐,职工因私用公车按1:1.2承担油料费,三年来消赤减债近120万元。三是事业经费支出实行立项审批。对免费技术服务、集中宣传月活动、村级便民服务、基层阵地建设等支出实行年初单项预算,报主管部门和镇委、镇政府审批后专款专用,先后投入40余万元购置办公设备、制作计生公益性宣传广告、慰问独生子女、安抚受灾计生户。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目标考核连年获奖,市、县先后在该镇召开计生便民服务、村民自治、行政执法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田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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