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五措施防控执法监察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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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对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得力、处理不到位和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发生,渠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五项措施防控执法监察廉政风险。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管理制度。在各乡镇行政村聘请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化的村民作为国土资源信息监察员,及时全面掌握违法信息,实行上下联动、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解决发现不及时问题。
二是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层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理顺内部执法关系,避免执法权限不清、责任不明,使执法人员做到在其位、知其责、谋其政。解决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问题。
三是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土地矿产违法查处快速反应队伍,做到快速行动、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将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制止在萌芽状态,解决发现违法制止不力的问题。
四是规范国土资源土地矿产案件办理程序。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由会审会议集体研究处理意见,违法案件处罚内容全部履行后,经法规监察股审查,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结案,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程序不合法问题。
五是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由县级相关部门组成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组,定期召开土地矿产执法联席会议,解决违法查处不到位问题,解决国土资源“执法难”问题,防止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廉政风险。(刘天华 张继红 谢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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