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食品局】新举措抓好动物防疫示范村和示范养殖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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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筑动物防疫的坚固防线,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渠县畜牧食品局新举措在全县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和示范养殖场建设,全面推进动物防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明确动物防疫示范村(场)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动物防疫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继续保持重大动物疫病清净无疫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明确动物防疫示范村(场)示范目标
通过动物防疫示范村和示范养殖场的建设,确保所有存栏畜禽、补栏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100%,家畜二维码标识挂牌率100%,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100%,疫监测面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100%,规范开展产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明确动物防疫示范村(场)示范内容
每个片区管理站站长负责1个村,1个规模养殖场(包括兼任乡镇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人的片区站长),乡镇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负责2个行政村,2个规模养殖场,每个职工负责2个村,3个规模养殖场,作为动物防疫示范村和示范养殖场。示范村选择畜禽散养户较多,养殖大户相对集中,饲养畜禽品种较多,防疫人员责任心不强,防疫力量较为薄弱的村;示范场选择养殖规模相对较大的场;非示范村、示范场按原定包村包场负责制落实责任。
四、明确动物防疫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是包村责任人亲自参与、监督、指导免疫工作。二是指导村社在集中防疫期间全面开展消毒工作。三是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四是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对举报的疫情及时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置。五是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销售、不转移,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六是加强对村民和养殖户防疫技术和知识的宣传培训。
五、明确动物防疫示范养殖场建设标准
一是督促指导业主完善防疫设施,改善饲养条件。二是督促指导业主规范建立防疫制度并认真落实。三是督促指导业主按照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四是督促指导业主加强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五是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包场人员必须每3-5天到场监测,并及时报告、处理。六是对病死畜禽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和蔓延。七是督促指导业主规范建立防疫档案。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在70%以上,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雷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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