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 强化举措 确保7.18洪灾救灾物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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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8日,渠县遭遇有记录以来的特大洪灾后,县质监局把灾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7.18洪灾后救灾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渠县救灾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对辖区内生产救灾食品的食品企业进行统计,建立生产救灾食品的食品企业档案。
二是加强对生产救灾食品的食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投料记录、关健质量控制点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产品合格证等。督促企业严把质量关,生产放心合格的救灾食品。
三是及时掌握食品企业生产救灾食品相关信息,要求生产救灾食品的企业对生产情况向我局进行每天报送的日报制。
截止日前,出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40余人次,对我县生产救灾食品的企业:渠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星星粮油加工厂等4家食品企业检查18余次。渠县质监局的救灾食品检查工作,既加强了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履行了质监职责,又保证了救灾食品质量安全,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步伐。(楚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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