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加强灾后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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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8日,渠县遭遇了有记录以来的特大洪灾,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绝大部份受灾非常严重。针对灾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恢复生产可能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渠县质监局认真调研,科学应对,及时组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在洪水退去后的当天,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和帮扶指导,要求各受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在正常恢复生产过程中。
食品监管人员深入受灾企业了解灾情
1、不得使用受洪水污染的原辅材料;2、恢复生产前,要对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的淤泥和垃圾进行清理,并进行消毒(选购消毒药水要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待生产加工环境、场所达到食品生产加工要求后,再组织生产;3、恢复生产前,对生产加工设备要进行清洗消毒;4、生产过程中,对生产操作人员要加强卫生防护和消毒;5、加工后的食品要注意保藏,避免食品污染。
食品监管人员告知食品企业恢复生产注意事项
到发稿截止时,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走访受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43家,发放洪灾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恢复生产注意事项的通知47份。渠县质监局的灾后及时帮扶指导,既规范了我县受灾食品企业、小作坊恢复食品生产的生产加工行为,又切实保障了灾后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楚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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