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
7月11日晚,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审定了渠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次全体会议会务方案、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等议题。
县领导熊长虹、罗谦、朱和志、郝勇、刘江、李赋情、贾文军、敬永香、何鸿涛、李如军参加会议。
会议审定了渠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次全体会议会务方案。研究审定了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目前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根据达州市民政局下达的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渠县实际,从今年8月起,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18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月280元提高至月300元。
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执行前两年半,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量增长、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后劲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势头,部分主要指标有望提前完成。根据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和市委“三大总体战略工程”的决策部署,结合渠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议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苟小莉要求,要结合渠县实际,把握好基调,修改完善《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认真对接项目,调整主要指标;要争取将以前没有纳入规划的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盘子,实现加快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