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
4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研究审定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灾后新村建设、刘家拱桥水库建设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卫生教育事业建设项目等议题。
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谦,副县长吕芸、郝勇、刘江、朱和志、李赋情、贾文军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永香、县人武部部长李如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要求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对督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苟小莉要求,对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各乡镇要成立机构,落到实处;县财政要加强经费保障。在灾后新村建设工作中,挂包县级领导对挂包新村点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紧查漏补缺,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创建办、政府督查办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察力度,加快推进工作;要解决好土地、资金、基础设施、价格等问题。就2013年新村建设实施工作,要科学合理选址,严格认真规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审批程序,强化价格指导。就刘家拱桥水库建设整改工作,要解决存在问题,加快工程进度。要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内设机构,部门配合指导,严格财务管理,强化施工安全。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渠县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渠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渠县城区渠江大桥至果酒厂段防洪堤工程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卫生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城区部分学校扩容(迁建)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等议题。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 (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