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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

以案示警|违规野外用火!多人被罚!

作者: 来源:四川森防 发布时间:2025-04-26 10:22:05 点击数:


春季火险风险高

违规野外用火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

公布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以案示警

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让我们一起

杜绝野外用火

共护绿水青山

↓↓↓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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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3日7时许,唐某某明知禁火期未办理用火手续不能野外用火的情况下,在凉山州会东县乌东德镇洛佐村禁火区内开展农耕时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已违反了《会东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

目前,会东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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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15时许,凉山州会东县小明(化名、未成年人)、小王(化名、未成年人)两人相约至会东县獭猫山公园玩耍。在登山过程中,小明随手从路边拔出一些干杂草,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后玩耍,小王看到后也模仿此行为。在此过程中,其手被点燃的杂草烧伤,随即将已经点燃的杂草扔到公路边的杂草丛中,继而引发火情。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引发火情的未成年人小明、小王已被其监护人带回并依法责令严加管教。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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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13时许,达州市开江县讲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该镇伍家寨村护林员电话报警称伍家寨村1组大寨子森林防火区内有人焚烧杂草的违规用火行为。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系该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家承包地内焚烧杂草种植玉米。

该镇对李某某进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义务参加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其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如果烧了山林、他人财物

还要面临赔偿甚至牢狱之灾

一起起典型案例

为我们敲响警钟

广大群众应从中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

这些森林防火知识要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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