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作风建设有印有痕
3月以来,渠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决定,提出了作风建设五项十条规定,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主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学风、作风转变。
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把转变干部作风作为加强党建工作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4个工作组和9个指导检查组,各级党组织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检查督促、联系基层、活动情况报送及效果评估等制度,保证必要经费和办公条件,按照学习动员、查找剖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高五个阶段开展活动,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内化于心
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学习中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作风建设讲话精神,认真笔记,保障学时。以心得体会、自我剖析、民主评议、专题座谈、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化“三心”主题教育、整治“庸懒散奢”、狠刹四股歪风,通过“五查五看”,查找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明确思路,填补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
三、落实到位、外显于行
人民满意是作风转变第一标准。渠县作风建设不观望,继续深化“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开展结对帮扶“三个一”活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深入推进“两项”治理,实现乡镇干部“住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和全覆盖;根治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提升机关效能;继续按照“一站式服务、关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要求,进一步提升县、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三级网络阵地和服务水平,让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快捷办好事务。各单位(各部门)按时上报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各指导检查组对各单位(部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适时给予指导督查。
随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素质大大提高了,形象有了较大转变,民生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群众怨言少了,赞誉多了,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了。(徐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