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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抚养费征管 控制违法生育行为

作者:吴云志 来源:大义乡 发布时间:2013-07-22 06:27: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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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控制违法生育行为,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大义乡强化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乡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组织,通过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在村组路口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要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对违法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认识。

  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派出所、法庭、计生和乡卫生院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合力。

  加强对出生入户和人口计生工作的衔接管理。派出所在办理出生入户或人口变动时,需出具村级证明并加盖计生专用章,对政策外生育入户的,需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手续,依法查处那些只讲入户不尽计划生育义务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计生入户口管理秩序。

  实行阳光征收,做到公平公正。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明工作纪律,政策面前一视同仁,坚决杜绝讲人情讲关系征收,以及不按程序征收等现象,严格征收标准,征收结果进行乡、村两级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平公正。

  对部分确有困难的违法生育户,经本人申请,乡计生办调查该实,上报乡征收领导小组同意,可签订社会抚养费征收协议书,分期限时上交。

  对部分违法生育对象,又有缴纳能力且拒不缴纳的“钉子户”,进行逐村逐户清查底数,登记造册,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的原则,然后履行法律程序,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计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教育一方群众,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吴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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