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乡镇动态>大义乡>乡镇动态>详细内容

矛盾纠纷大调解 共同追逐发展梦

作者:吴云志 来源:大义乡 发布时间:2013-07-10 07:44:33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半年来,大义乡创新推行村级“四心”矛盾纠纷调解代理办事员制度,在各村推选矛盾纠纷调解代办员,唱响“有事您说话”、“我办事,您放心”、“有困难找代办”等工作口号,通过“代办员→村组织→调解中心”的工作程序,使群众的问题得以解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依靠组织办事有路儿,好办事,能办成事。具体工作中,做到“四心”。

  一是用心收集社情民意。大义乡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代理办事员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懂政策的优势,规定每名代办员每周至少3次深入辖区低保户、留守户、残疾户、信访老户等家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随身携带民情日记和走访记录薄,及时记录、梳理群众意见建议,向所在村或办事处反馈情况,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二是耐心宣传政策法规。矛盾纠纷调解代理办事员利用群众闲暇时间走村入户宣传政策,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和低保养老保险等服务事项办理要求、条件、程序等,帮助群众释疑解惑,重点帮助长期上访群众耐心解读所涉信访事项、反复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引导其采取书信、网络、电话等渠道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真心化解矛盾纠纷。对走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台帐管理,三农问题、民政救济等几大类矛盾纠纷登记台帐。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事由进行分析,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了解双方思想动态,在感情上让群众“信得过”,在沟通上让群众“听得进”,在行动上让群众“靠得住”,坚持引导、教育、感化,使矛盾纠纷在合理范畴、合法途径、和谐氛围中化解。

  四是诚心代办合理诉求。村级矛盾纠纷调解代理办事员作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收集到的诉求,采取服务承诺代办、3日交接报告、定点追踪办理等方式完成。明确给予群众承诺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收集到的群众诉求,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当面交接、电话或网络反映等形式,报送相关部门,并追踪了解办理情况。每名代办员每月代办事项不少于4次。对不愿接受代办的群众,由代办员实行领访,引导群众到规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吴云志)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