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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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来自广东、湖南、四川等地13名在印度尼西亚从事诈骗活动的诈骗团伙成员接受审判。
去年11月9日,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侦办张某某等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人涉嫌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对中国内地居民进行网络电信诈骗,涉案金额20.44万元。
该犯罪组织集中管理、分工明确,一线话务员冒充中国工商银行客服人员,二线话务员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民警,三线话务员再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继续实施诈骗,四线为幕后老板,负责洗钱、组织、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犯罪过程、数额认定等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坦白、立功等量刑情节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经审理,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13人组成的境外诈骗团伙,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当天,杨某等13人分别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来自广东、湖南、四川等地13名在印度尼西亚从事诈骗活动的诈骗团伙成员接受审判。
去年11月9日,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侦办张某某等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人涉嫌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对中国内地居民进行网络电信诈骗,涉案金额20.44万元。
该犯罪组织集中管理、分工明确,一线话务员冒充中国工商银行客服人员,二线话务员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民警,三线话务员再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继续实施诈骗,四线为幕后老板,负责洗钱、组织、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犯罪过程、数额认定等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坦白、立功等量刑情节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经审理,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13人组成的境外诈骗团伙,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当天,杨某等13人分别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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