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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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值得期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11月17日《人民日报》)
“权力清单”,顾名思义,就是详细规定权力究竟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到底怎么干等权力运行边界。只有厘清权力的边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乱象,才可能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当前,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公开“权力清单”是极其重要的一步。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确实令人期待。
推行“权力清单”是民心所盼。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公民对政府权力及其运作“洞若观火”是一种常态。推行“权力清单”,让权力公开透明,有助于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提升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民众对权力的信任感。
推行“权力清单”是责任所系。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多,责任越大。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公布出来,就是将权力运行的各个主体的责任透明化,民众就可以通过“权力清单”知道政府究竟该怎么办事,从而增加了政府的责任意识,促使政府部门要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从而避免和减少权力滥用的几率。
当然,“权力清单”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责任清单”还得及时跟上。既要强调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同时要有针对权力运行的问责机制。无数事实证明,权力如果不套上“追责机制”的紧箍,就容易导致职能退化或者乱作为、乃至权力滥用的乱象。为此,要保证政府部门恪尽职守,阳光作业,还需要列出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以防权力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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