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渠县宝城镇通过三条措施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上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宣传队、执法队;村上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国策意识,并与违规生育户签订了《计划缴纳社会抚养费承诺书》。
三是全面清理,大力追缴。镇党委、镇政府组织人员逐村、逐社清理违规生育对象,一一登记造册,实行统一管理。对未缴纳或未缴清的,责令限期缴纳、缴清。否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顶格处罚。(王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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