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老板儿”忙着卖橘子,他盯着“老板儿”钱袋子....

作者: 来源:渠县公安 发布时间:2025-04-18 12:06:44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卖橘子啰,不甜不要钱...”

辛辛苦苦卖橘子

结果:卖来的钱丢了!

图片

事情是这样的...



渠县公安局渠南派出所

在县局合成作战大力支持下

成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件

经查:

2025年4月13日8时许

犯罪嫌疑人陈某

在路过南城印象与渠县三小岔路口时

发现停靠在路边摆摊卖橘子的货长安

副驾驶座位上有一个包

随后

陈某趁“老板儿”忙着卖橘子时

将包内2300元现金盗走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

图片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小盗贼拿下!

渠县公安提醒@所有人

心生贪念偷盗财物

“顺手牵羊”终会付出代价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图片

  END  


+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刷新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