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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农合是全省“八大民生工程”之一。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民参加新农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特别是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加强资金监管,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账比例,限时办结,使参加新农合的广大农民朋友出院即报。 渠县财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涉及重大事项及时邀请纪委、监察介入,不断完善新农合资金监管办法,确保了专款专用。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在60个乡镇设置了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使新农合资金在阳光下操作。 同时,该县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账比例。一是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10元全部纳入门诊家庭账户;二是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把县内住院即:乡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5%、55%、45%,县外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35%,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5%;三是降低了起付标准,县内住院把乡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降低到20元、70元、170元,县外住院报销起付标准降低到500元,起付标准平均降低了5%;四是提高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五是建立门诊特殊疾病补偿办法,规范了对单一病种和特殊疾病的补偿办法。 渠县财政局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农合补偿资金的审批手续,并拨付到位,同时该局增加了补偿资金拨付次数,由原来的每月拨付改为每周拨付,减少了医疗垫支,真正做到了出院即报。截止8月底,县财政共拨付补偿资金21次,计3475.3万元,及时为37.6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了医疗费用。(王小铭 李明国 蒲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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