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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渠县环保局制定了一系列信访工作实施意见。 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就解决哪方面的信访问题。领导包案的范围主要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和有可能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环境信访案件。群众来人上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直接接访。防止小事变大事、简单问题拖成复杂问题,努力做到发现早,处置恰当,将事故矛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稳定。(张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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