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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卫率刘德伟、刘七八、吴强等省、市人大代表深入渠江镇南门、和平等社区,认真听取了社区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组织召开了有居民代表、低保对象代表、因收入达标已取消低保的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对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开展低保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县民政局,省、市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低保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是否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给予了极大关注。 省、市人大代表一行在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后,认为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效,已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充分肯定了低保工作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构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当作民生工程的主要工作来抓,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渠江镇、三汇镇建立了低保办公室,其他各乡镇有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每个社区居委会有专(兼)职低保员,有民主评议小组。全县上下形成了工作机构网络,为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政策法规落实,依法开展城乡低保。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保障办法》、《达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渠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渠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居民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两个《意见》就“低保对象的确定”、“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的核定”、“低保金的计算”、“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与低保金的动态管理”做了详尽规定,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程序规范,严格把五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把申请入口关;采用“问、看、议、访、算”的方法,严把入户调查关;建立民主评议制度,严把低保评议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坚持五不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批;无入户调查核实收入的不批;相关手续不全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批),严把审核审批关;实行“三榜公示”(社区公示、乡镇审批前公示、乡镇审批后公示), 严把公示监督关。 四、实行动态管理,出入口畅通。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五、民政干部作风务实、低保工作成绩显著。全县各级民政干部有高度的责任心,做低保工作尽心尽责,措施办法结合实际,操作合法合理,干部群众反映良好,有口皆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省、市人大代表也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形式多途径宣传城乡低保工作,让低保的政策法规、操作程序进一步深入人心、公开透明;要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教育力度,克服等、靠、要思想,通过增加就业提高低保对象的收入,减轻低保压力;要进一步改进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为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蔡平 万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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