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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渠县男子张某某为逃避超生罚款,竟将自己出生刚3天的儿子卖给了他人…… 本月初,有群众向渠县静边派出所反映,辖区白兔乡村民张某某将自己的亲生孩子卖给别人。此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村民张某某及其妻子长年在广东汕头务工,家中已育有一子。 13日,民警发现张某某已返回渠县,遂立即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审查。张某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去年,张某某的妻子再次怀上孩子。由于这个孩子系超生子女,孩子还没出生张某某就打起了“卖子”的主意,这样既可躲避计生部门的处罚,还可“赢利”。 去年12月,妻子终于生下一个乖巧的男婴,张某某很快为儿子找到新“爸爸”——当地一居民愿意“购买”这名男婴。随后,张某某便以6500元的价格将出生仅3天的儿子卖给了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黄波 谭传铭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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